一、評審規則
本次競賽港澳賽區只進行創新賽道分初賽(在本港進行)、複賽和決賽三個階段。初賽會分組面見遴選。復賽會由大中華評審專家將從評委專家庫中隨機抽取,秉持公平、公正的原則,組委會將對評審過程進行監督。復賽均採取線上評審方式,決賽採取公開答辯的評審方式。
1.1初賽評審規則概述如下:
1.1.1作品創新與特色之處:50分
(1)設計理念
(2)界面設計
(3)交互設計
(4)設計的可行性
1.1.2前景評估:40分
(1)意義:用戶的需求程度
(2)價值:市場的歡迎程度
1.1.3作品資料完整性和質量:10分
(1)資料齊全度
(2)資料質量等
注:每項得分不得低於該項滿分的60%,如單項分數不達標即視為淘汰。參賽作品主要成果如非在競賽期間完成,則酌情減分;每個階段的成績不帶入下一階段。
1.2創新賽道複賽及決賽評審規則概述如下:
1.2.1作品創新與特色之處:40分
(1)設計理念
(2)界面設計
(3)交互設計
(4)設計的可行性
1.2.2前景評估:25分
(1)意義:用戶的需求程度
(2)價值:市場的歡迎程度
1.2.3作品基本參數:25分
(1)功能性
(2)可靠性
(3)流暢性
1.2.4作品資料完整性和質量:10分
(1)資料齊全度
(2)資料質量等
注:每項得分不得低於該項滿分的60%,如單項分數不達標即視為淘汰。參賽作品主要成果如非在競賽期間完成,則酌情減分;每個階段的成績不帶入下一階段。
二、獎項設置
本次競賽的評審結果由競賽專家委員會審定,並在競賽官方網站公佈。獲獎證書由競賽組委會統一印製、頒發,頒獎典禮在決賽評審結束後進行。
2.1創新賽道獎項設置如下:
最具創新獎:1隊(從一等獎中選出)
一等獎:6隊(含AR賽道2隊)
二等獎:21隊(含AR賽道2隊)
三等獎:33隊(含AR賽道6隊)
社會責任創新獎:若干隊
傑出指導教師獎:由最具創新獎和一等獎隊伍指導教師獲得。
優秀指導教師獎:由進入決賽的隊伍的指導教師獲得。
優秀組織獎5名:由決賽和復賽進入隊伍最多的學校獲得。
區域賽獎項:由複賽階段提交作品的評審結果進行評選。
社會責任創新專項獎從決賽作品中選拔,可與其他獎項疊加,不影響原賽道成績(評選結果取決於最終作品質量,若無符合標準的作品該專項獎可空缺)。
2.2 港澳地區預賽,我們將提供有吸引力的獎項,將在申請表中分享詳情
獲獎結果公佈後,競賽組委會對獲獎作品保留10天的質疑投訴期。投訴者應提供真實姓名、單位、聯繫方式及詳細證據以證明獲獎作品參賽隊伍存在違規行為。競賽組委會將在收到實名投訴後進行調查。如確認參賽隊伍違規,競賽組委會將取消該隊伍參賽資格。